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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 年, 在新加坡政府大力提倡与推广“讲华语运动”之影响下, 黄英洪女士与
一群商专妇女深感华语既然是她们的母语,又是彼此间主要的沟通语言, 而在具共
同价值观与报负的意愿下认为职业妇女更应该负起国家与社会所赋予的责任, 於是
便发起成立一个华文分会。
在新加坡商专妇女协会(英文源流)姐妹会的支持下,成立了临时委员会进行成立新
协会的筹备工作。当时,还邀请赖秀株律师(现任新加坡女法官)为法律顾问,临时
委员会主席则是黄英洪和副主席张梅莲, 委员就有李玉云律师,柳玉叶律师、 莫
泽娟、 陈舜华、 卢达吉、 翁小英、 梁毓芳、 顾秀珍。她们都在筹备过程积极的
付出一番的努力与贡献。
1986 年1月22日向新加坡社团注册局申请,而于同年11月获得批准,正式成立«新加
坡商业暨专业妇女协会 - 华文分会»。
本会与其他商业暨专业妇女会之关联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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